作者:李煥更新時間:2024-12-16 09:00:05點擊:
衡平法院大法官凱瑟琳·麥考密克的命令為(wei) 向特拉華州最高法院上訴提供了30天窗口期。
此前,麥考密克裁定特斯拉董事會(hui) 批準的薪酬計劃違反了對投資者的受托責任,並被描述為(wei) “規模深不可測”。
盡管特斯拉股東(dong) 在6月份投票支持該薪酬計劃,但麥考密克在12月2日拒絕重新考慮該裁決(jue) 。
特斯拉還被要求向股東(dong) 理查德·托內(nei) 塔的律師支付3.45億(yi) 美元,托內(nei) 塔是2018年起訴要求撤銷薪酬方案的股東(dong) 之一。
特拉華州最高法院可能需要大約一年的時間來對此案作出最終裁決(jue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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