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李煥更新時間:2024-12-20 09:07:12點擊:
事件回顧:
2023年7月,理想汽車以“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(zheng) 糾紛”為(wei) 由起訴山東(dong) 一名為(wei) “理想貼膜”的門店索賠120餘(yu) 萬(wan) 元,要求對方不要使用“理想”二字,並且要求老板朱先生公開道歉。
理想汽車官方稱,該店涉嫌冒充理想汽車官方,進行銷售、團購等在內(nei) 的商業(ye) 活動,並被當地車主舉(ju) 報。
朱先生表示,自己的小名就叫理想,從(cong) 2012年開始店名也叫“理想”,想不通為(wei) 什麽(me) 會(hui) 被起訴,也想不通理想索賠的費用從(cong) 何而來。
據悉,該店鋪成立時店名為(wei) “理想汽車裝飾”,店鋪營業(ye) 執照為(wei) “臨(lin) 沂市朱裕昊汽車用品銷售部”;2022年店鋪成規模後登記注冊(ce) 為(wei) “臨(lin) 沂理想汽車服務有限公司”,一個(ge) 月後更名為(wei) “臨(lin) 沂新理想汽車服務有限公司”;2023年3月,在對店麵裝修時,再次更名為(wei) “理想汽車貼膜工廠”。
今年早些時候,該案一審判決(jue) 已宣判,法院判決(jue) 被告“理想汽車貼膜工廠”立即停止在其門店招牌上使用含“理想”字樣標識的行為(wei) ,判決(jue) 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(nei) 更改企業(ye) 名稱,且更改後的企業(ye) 名稱不得含有“理想”文字。
法院還要求被告應於(yu) 判決(jue) 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(nei) 在相關(guan) 媒體(ti) 上刊登聲明,消除侵權行為(wei) 對理想汽車的影響;判決(jue) 十日內(nei) 賠償(chang) 原告理想汽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萬(wan) 元;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。
貼膜店老板隨後上訴,而法院二審判決(jue) 一審無效,重新審理,我們(men) 也將關(guan) 注第三次審判結果,帶來更多跟進報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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